由於著迷於傑克尼克森和潔西卡蘭芝主演的1981年電影版本裡南加州郊野的哀傷與絕望,(但誰會把南加利福尼亞的陽光跟絕望聯想在一起呢?) 便去找了1946年的電影. 雖然似乎普遍認為早期的古典版本比較好,但或許我已先入為主被影響,總覺得古典電影派的演技跟配樂調味既刻意也過重, 加上角色劇情被改寫較大, 對我老有總無法融入體會的隔閡感, 看得不是很對味. 沒辦法乾脆找來原著小說讀.
郵差總按兩次鈴作者James M. Cain出身記者, 本書是他出版的第一本小說. 小說剛出版即造成轟動,不過當時在波士頓本書被列名淫穢而成為禁書. 以今日眼光看來當然是"幾乎什麼都沒有嘛"的程度, 本書也已晉身犯罪小說經典之列. 讀完書後我個人認為1981年的版本的確比較接近小說原味. 書中主角Frank Chambers, 相較於電影裡稍嫌平面與冷漠的角色塑造, 還有Jack Nicholson特有的無賴調調, 覺得小說男主角多了點人性跟脆弱.也因此對於他兩次策劃協助謀殺的行為與動機較具說服力. 這真的是一個關於絕望的愛的故事.雖然披著犯罪小說的外衣, 實則更像到處混著陰鬱影子的黑色羅曼史, 裡面的兩人幾乎是一路走下坡直到谷底, 你看不到主角二人深層的感情緣由描寫, 但是你會看到他們被命運與罪所繫, 無法逃離彼此的奇異執著的愛.
我一直無法理解為何書名是The postman always rings twice. 是因為當命運執意要找到你時, 再怎麼樣躲都躲不過嗎?
The postman always ring twice書名來源基本上有兩個說法:
其一, 在1920年代左右的美國發生了一件知名的保險謀殺案件, Ruth Snyder私自幫丈夫保了高額保險,再夥同情人Henry Judd Gray殺死丈夫以謀取保費賠償. 由於不願保險方案被丈夫發現進而起疑, 妻子便要求郵差每當保險公司寄來信件時都按兩次門鈴通知, 這樣她才可以快一步先拿到信件而不被丈夫知曉. 由此後來, "郵差總按兩次鈴"便隱含通姦,謀殺之意. (Ruth Snyder最後被處電椅死刑.)
其二, 當小說即將出版之際, 作者與出版編輯為書名一直無法取得共識. 後來James Cain與身為劇本作家的朋友Vincent Lawrence討論此事, 對方說他總在寄出作品手稿後因為焦慮等待郵差遞送最新的回應消息所苦, 為此他甚至在郵差來臨前躲到家中後院以避免聽到郵差的按鈴聲. 但他最終都會知道郵差何時抵達, 因為他的郵差總會按兩次鈴以確認有人出來收信. 進一步討論過後, 兩人皆認為這故事標題The postman always rings twice很適合隱喻小說主角Frank最終結局時的處境: 也就是終究他逃不過命運(或是正義?)的手掌心.
Monday, May 2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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